
香港非牟利機構 (NPOs)

認可慈善團體 / 非牟利機構 ("ACI") 之數目由 2005年約 4,100 間增至 2009 年初約 6,000 間. 而每年約有700間非私人擔保有限公司成立。
公司/機構/團體之種類
- 以特定法規成立註冊 (如: 香港公益金條例...);
- 以社團條例成立註冊之團體或組織 / 聯會 / 社團;
好處: 費用低 及 易申請
壞處: 會員之責任可能不是有限(即可能是無限責任)
- 以香港公司法成立註冊之 擔保有限公司
好處: 會員一般訂明其有限責任為一固定金額
壞處: 成立及運作成本較高及註冊程序較長
收入來源
- 私人捐贈 或 贊助;
- 會員收入 或 收益;
- 活動及項目收費;
- 政府及非牟利機構 資助 / 補貼 / 獎券基金;
- 公開籌款: 賣旗日 (受公開籌款許可證規管);
- 一 般 慈 善 籌 款 活 動 (受公開籌款許可證規管) 如: 徽章、紀念品或類似物件的 慈善 售賣, 設置捐款收集箱,慈善義載, 傳奉獻袋等...
- 以及...
企業管治
香港非牟利機構之數目於近年增長快速, 慈善組織在舉辦籌款活動時,加強內部管治和提昇透明度及問責性特別重要。
本司宗旨為提供一系列綜合服務與香港及海外客戶,若 台端對此項服務 感興趣 或商討個別個案,請 聯繫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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